研究会简介
组织机构

会员代表大会


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。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。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
(二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。

(三)选举和罢免理事。

(四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
(五)决定终止事宜。

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 

理事会


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。理事会的职权是:
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
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
(五)决定会员的除名。
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。
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。

(八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。
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
(十)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如聘请名誉会长、顾问,召开会议,开展活动等。


常务理事会。


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之第一、三、五.六、七、八、九项的职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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